【学位】水院关于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26- 01- 29 访问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为6月和7月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66月、20267月授予学位。水院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要求

6月批次

7月批次

1

图像信息采集

32日前

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2026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集中采集已完成,未参加集中采集的同学请在32日前到中凯照相馆补采,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组织2026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研生通知〔202580号)。

2

毕业资格审查

3101700

所有毕业研究生提交《15vip太阳集团官网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至中以楼A104

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同时提交《15vip太阳集团官网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2)至中以楼A104,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3

毕业信息核对、资格自检及毕业(学位)申请

32117:00

所有申请毕业的学生(除同等学力、返回答辩生外)须在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于规定时间段内提交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逾期无法修改。

毕业生须在“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并提交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32117:00前发送主题为“姓名+学号+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邮件至syyjsk@cau.edu.cn

4

学位论文校级抽查

331

根据《15vip太阳集团官网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以下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需进行校级抽查送审:

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

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5.新获批学位授予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6.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5

学位答辩申请

31317:00

41017:00

研究生登录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导师审核。

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交①纸质版博士生论文成果清单(附件3);②纸质版个人已发表的文章封面、目录和文章等,如为接收函,请同时提供往来邮件截图和发表文章全文;③电子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发送至syyjsk@cau.edu.cn,以“博士答辩申请+姓名”命名。

申请延迟公开学生同时提交纸质版《15vip太阳集团官网延迟公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15vip太阳集团官网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至syyjsk@cau.edu.cn,以“学位论文/实践成果 延迟公开+姓名”命名,并在管理系统提交延迟公开申请、导师审核。

6

预答辩及资格审查

校抽研究生:

4217:00

非校抽研究生:

42417:00

1.校级抽查研究生

各系安排预答辩及资格审查,研究生将《研究生学位答辩审批材料》(附件6)中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I-6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姓名及学号)交至中以楼A104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同时填写并将《研究生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9)发送至syyjsk@cau.edu.cn,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姓名”命名。

返回答辩生同时提交纸质版《15vip太阳集团官网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审查表》(附件7)、《博士学位预答辩审查意见》(仅限博士,附件8)、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等,一式两份;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同时提交纸质版《博士学位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8)一式两份,于48-10日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成绩单(东区:一教、二教、三教、主楼;西区:新教、主楼)并一同提交。

2.非校级抽查硕士研究生

各系安排预答辩及资格审查,研究生将《研究生学位答辩审批材料》(附件6)中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I-6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姓名及学号)交至中以楼A104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同时填写并将《研究生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9)发送至syyjsk@cau.edu.cn,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姓名”命名。

7

论文重复率检测

校抽研究生:

41017:00

非校抽研究生:

42817:00

校抽研究生:

43017:00

非校抽研究生:

51517:00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查重率总文字复制比15%

2.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导师审核,学院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论文方可安排送审。

格式要求:

1)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

2)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15vip太阳集团官网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2025年修订)(研生〔20251号)》(附件9)撰写学位论文;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需按照教指委《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附件20)撰写实践成果。

8

学位论文送审

校抽研究生:

第一批次41417:00

第二批次5717:00

第三批次51917:00

非校抽研究生:

合理安排进度

1.校级抽查研究生

根据评审周期要求,申请6月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请参加第一批次评审;若第二、第三批次送审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意见返回时间较早且其他各项流程顺利,也可申请6月批次学位授予;申请7月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可参加以上任意一次论文评审。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个人简历、致谢等)的PDF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和相关信息,并在截止时间前请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如有回避单位,请同时告知学院研究生管理科。研究生院匿名送审所有校级抽查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同时组织校院两级以3:2的比例匿名送审校级抽查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交评阅专家信息库(附件10)至syyjsk@cau.edu.cn,以“姓名+学号+专业+博士论文学院送审”命名,由导师确定评阅专家名单,其中包括2位正高级职称且来自不同工作单位的校外专家及2位校内专家,学院将随机抽取其中2位评阅专家。

2.非校级抽查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个人简历、致谢等)的PDF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和相关信息,并在截止时间前请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由答辩秘书组织送审,须按照《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相关规定进行,请预判送审时间,合理安排进度,按流程要求执行双盲送审。

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安排送审(符合校级抽查条件但申请了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也由学院安排送审)。学院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抽检匿名评审的费用。详细规定请见《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根据《15vip太阳集团官网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

注: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送审进度,请根据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系统填写和导出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

9

上传答辩论文

答辩前完成

答辩前完成

研究生需在管理系统完成答辩论文上传(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后的答辩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否则答辩秘书无法发布答辩公告及后续环节操作。

10

发布答辩公告

答辩前3

答辩前3

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由导师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最晚在答辩前3登录管理系统发布答辩公告,并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录入答辩结果

11

学位论文答辩

525日前

626日前

务必按照《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15vip太阳集团官网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线上答辩。

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需签署《在延迟公开期限内不扩散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信息的承诺书》(附件11)。

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工作,学院也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督导,确保答辩工作的规范、有序。

12

博士答辩费用发放

529日前

71日前

答辩秘书登录本人财务系统发放博士研究生答辩专家费用。答辩秘书将财务发放单签字后提交至中以楼A104,由学院统一签字投递。发放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可及时与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联系。

附15vip太阳集团官网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及答辩费支出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研生〔202210号)链接: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2/11/29/art_41503_892838.html

13

提交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

52617:00

62717:00

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在答辩秘书的帮助下,完成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装订、提交等工作,提交地点:中以楼A104

材料清单: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在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答辩前请系主任、导师、答辩秘书签字后由答辩秘书提交至中以楼A104即可,研究生管理科集中审核并加盖学院签章)

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前由答辩秘书根据答辩公告中公示的专家人数到中以楼A104领取);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双面打印,含1份成绩单原件,附件6);

4.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从管理系统下载并双面打印);

5.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在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需学生和导师签字);

6.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在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打印,需学生和导师签字);

7.关于不扩散15vip太阳集团官网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附件11);

8.学位论文1本(用于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阅,非最终版论文,双面印制,“独创性声明”一页导师和研究生均需签字,博士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的下一页加答辩委员会名单)。

注:答辩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档案袋包含材料一览表”(附件13),电子版材料由学生自行打印(双面),答辩档案袋由答辩秘书到中以楼A104领取,所有材料均装入答辩档案袋里提交。若研究生有博士后入站等需求需要复印答辩决议,请在提交至学院之前复印完毕,研究生院整理完毕后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14

学位信息核对

52617:00

62717:00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需及时在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其中论文研究方向和关键词须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只有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才可生成院学位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基本内容,学位信息准确研究生才可在学信网成功进行学位认证。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5

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62-16

77-10

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独创声明一页须加盖学位论文专用章+个人和导师签字,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

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老师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010-62738640

16

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61817:00

71017:00

每位研究生提交3本正式纸质版学位论文至中以楼A104。按照学校要求双面印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独创声明一页须加盖学位论文专用章+个人和导师签字。

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未经批准的学位论文禁止使用此标志。


提示:

12026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将于6月份开展,申请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次年(2027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2026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通知预计于5月份发布,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为准。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电话:010-6273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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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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