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vip太阳集团官网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11- 16 访问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中农大人字〔201535)要求,太阳官网启动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杨培岭 严海军

  成 员:杜太生 李云开 华博 王朝元 傅向荣 董清

  戈志奇 孙艳京 吕娟妃 黄振翔 李慿峰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实施。

  各系由系主任或支部书记组织实施,行政各科室由行政副院长组织实施。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照《15vip太阳集团官网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中农大人字〔200839)和《15vip太阳集团官网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中农大党发〔201557号)进行。

  2015年年度考核首次通过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施,采取个人网上填报、学院通过“系统”审核评定、教职工个人确认考核结果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填报、各单位组织考核(1116日—1123日)

  每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要认真做好个人工作总结并通过“系统”填写相应的个人考核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工勤人员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登记表》。

  教职工个人最迟在1123日中午11点前,完成本人考核内容的网上填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由系主任或支部书记召集会议,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对每个人进行民主评议、打分,采用民意测验等方式给出考核等级。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优秀人数指标完成考核工作。

  各单位在做出考核结果前,要对本单位每位教职工的填报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结果上报到学院后,学院仍将进一步核实,因时间关系,学院不再通知本人。因材料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教职工本人和各单位负责。

  各单位按学院分配的优秀人数指标自行组织并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1123日中午11点前,以邮件形式报学院办公室戈志奇处(gezhiqi@cau.edu.cn),个人考核表纸质版由各单位统一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评定、公示(1123日—1127日)

  1123日下午,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核实工作量。

  1124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开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1125日—27日,公示考核结果。其中,正高职教职工考核表公示一个月。

  (三)教职工本人网上确认考核结果

  公示期间,被考核人需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本人的考核结果,并请每位教职工来学院办公室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日期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议。

  (四)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1130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三、其他说明

  (一)每位教职工只参加一种岗位的年度考核。工作以党政管理为主的参加党政管理干部考核,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的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学校党政机关双肩挑干部参加党政管理干部考核。

  (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推行教师分类发展,强化专业技术岗位责任的相关文件正在制定过程中。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四年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推迟进行。

  (三)本次考核结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按有关规定与晋升工资直接挂钩: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人员,下一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不予晋升薪级工资档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2015年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未聘任岗位职务的,年度考核结果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岗位职务的依据。

  (五)由学校批准出国、参加国内或国外各类培训、学习的人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培训学习表现、成绩确定考核等级。

  (六)学校派出挂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按其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七)后勤实体和校产实体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八)学院在站博士后人员按照本通知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等级,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博士后总人数的15%,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站。

  (九)非事业编制人员由学院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安排年度考核,其中合同聘用制A类岗人员和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专职从事学生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C类岗人员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停职检查尚未有结果的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但不写评语,不定考核结果,待结案后,再视情况而定。

  (十一)凡未按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人员,学院不再为其补报考核结果或补填年度考核表。凡是擅自不参加考核的均视为不合格。

  (十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非公派,但经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国内或国外脱产学习、进修,本年度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2.当年事假累计满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3.提前离岗人员、待聘人员及考核时已经退休人员。

  附件:年度考核(教职工)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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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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