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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等文件精神,全面、系统和准确地了解我校2014级新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提高全校对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视和关注,同时培养学生团队意识、拼搏精神,在校园营造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经学校领导批准,决定举办本届新生体质测试及趣味运动会。
一、竞赛日期:2014年 10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竞赛地点:东校区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一)体质测试项目
1.男子组:男子个人全能(50米、引体向上、1000米)
2.女子组:女子个人全能(50米、1分钟仰卧起坐、800米)
(二)健身趣味类项目
“10人11足”50米跑、赛龙舟、“传呼啦圈”、“集体跳长绳”、旋风跑、齐心协力、10*15米步步高接力赛、摸石过河
四、参赛办法
(一)体质测试项目参赛资格
测试对象为201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留学生、交换生、高水平运动员不参加测试)。测试资格以我校教务系统提供的名单为依据,由于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已经提前完成,因此要求学生必须参加。
如果各学院学生中出现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每位学生必须凭自己带照片一卡通参赛,丢失需及时补办。无证学生不能参加测试,必须及时取回证件后方可测试。
2、如测试过程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对被冒名顶替的学生记为0分,并从总分扣除该班70分,但该学院人数计分基数不变。
3、如各班中有免体和残疾学生,不能参加测试,测试成绩以20分计入班级总分。但需提前36小时办理申报手续(提交特殊情况申请表见附件3),经组委会盖章,仲裁委员会签字方能生效。
4、各学院必须掌握所有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有学生临时因病、受伤或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某些疾病,个人需提交特殊情况申请表,并附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由各院集中报组委会进行审核盖章、仲裁委员会签字方能批准该生不参加本次体质测试,该学生成绩以20分计入班级总分。(注:以上第3条、第4条,学生参加测试出现安全问题由学院把关并承担责任)。
6、测试时如遇女生生理特殊期,个人需先向医务组提交特殊情况申请表,并经医务组现场核实、签字盖章后,由本人将申请表提交检录处登记备案后方可免于参加本次测试,该学生成绩以20分计入班级总分。
(二)趣味类项目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凡我校2014年9月入学的大一新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确认身体健康,若因健康原因出问题,后果自负,请学院把关。
2.参赛办法:校本部14个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本次比赛。
3.项目人数与报名要求:“11人12足”50米跑(6男、5女)、赛龙舟10人(5男、5女)、“传呼啦圈”18人(男女不限)、“集体跳长绳”参赛人数 20人(专职摇绳手2人,男女不限。)、旋风跑参赛人数为6人(4男、2女)、齐心协力参赛人数为6人(4男、2女)、10*15米步步高接力赛(3男、3女)、摸石过河接力赛(2男、2女)
各班需参加所有趣味类项目的比赛。
五、比赛办法
1、体质测试项目比赛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执行。
2、趣味类项目参照附件1。
六、计分办法
(一)体质测试项目
1、个人全能得分由标准分和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7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5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对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各项指标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附件5)。
2、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团体总分=该院参加测试的所有学生的个人全能得分之和/该学院所有应参加测试学生总人数(见附件3)
3、“跑得最快的班”(50米)、“力量最大的班”(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耐力最强的班”(800米和1000米)奖项的评分=全班学生对应项目测试得分的平均分(含附加分)
4.“最佳组织奖”6名,评出学生体测参与率(体测参与率=院实测人数/应测人数)前6名,如发现在测试过程有冒名顶替者或其他舞弊行为取消该院“最佳组织奖“评选资格,并在该院团体总分中扣除20分。
注:个人全能若出现得分相等,则以800米,1000米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得分仍相同,则以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得分还相同,则以50米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得分还相同,则名次并列。
(二)趣味类项目
所有项目均录取前16名,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分。
七、奖项设置
(一)体质测试项目
1、各院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牌
2、男女个人全能各前8名,颁发奖品
3、“跑的最快的班”,颁发奖牌
4、“力量最大的班”,颁发奖牌
5、“耐力最强的班”,颁发奖牌
(二)趣味类项目
录取全校总分前8名的班级,颁发奖杯。如果积分相同,参赛人数多的项目得分高的班级排在前面。
八、各项目裁判长、主裁判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选派,裁判员由各项目的主裁判选聘。
九、本规程解释权为大会筹委会,如有未尽事宜以大会筹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15vip太阳集团官网新生体质测试及趣味运动会筹委会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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