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团支部推优一次,经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指定1-2名联系人。
4.党支部、联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年以上)。
5.参加党校培训,培训合格,发放党校结业证书。
6.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推荐发展对象。大二、大三按本学期支部发展人数1:1.5差额推荐;大四、研究生按本学期支部发展人数1:2差额推荐。党支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支委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发展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有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努力为人民服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4)思想作风正派,能够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积极要求入党,态度端正,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6)取得院级或以上党校结业证;
(6)经团支部推优两次,且每次推优排名在本班被打分人数排名50%以前,支持率90%以上。
(7)大二:上一学年(或上一学期)智育排名在本专业排名50%以前;
大三:上一学年(或上一学期)智育排名在本专业排名50%以前;
大四:上一学年(或上一学期)智育排名在本专业排名三分之二以前;
(8)最近一次综合测评在本班排名50%以前。
8.学院分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研究制定本学期发展党员计划,做好重点发展对象的审查工作,发展副高以上职称教职工党员要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9.党组织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10.发展计划确定后,党支部应在已有考察工作基础上,对发展对象及时进行综合审查,包括抓紧进行必要的函调工作,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认为合格后写出综合审查材料,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经分党委审查后,再填写正式《入党志愿书》。
14.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5.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报学院分党委审批(党总支审议)。
16.分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17.分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18.分党委填写党员情况统计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19.分党委给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发放《入党通知书》。
20.预备期满一年,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21.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可否转正意见。
22.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23.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意见。
24.党支部负责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告其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25.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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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vip太阳集团官网委员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