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通知】关于评选15vip太阳集团官网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10- 13 访问次数:

水院全体学生:

根据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太阳官网的具体工作要求,太阳官网将开展评选2011-2012学年三好学生的工作。具体评选标准、要求及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虑,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嘉奖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作斗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包括选修课),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3、情操高尚,努力提高文化艺术素质。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成绩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4、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20%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三好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15vip太阳集团官网三好学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经团支部推荐,报学院分团委,按照本院学生参评人数(一年级除外)的10%比例统一评选;

2、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学校将择优推荐北京市三好学生。

四、时间安排

1010—14  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团支部申报

1014—16  团支部填写推荐意见,向所在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推荐

1016日晚上7点—9点学生组织负责人将纸质版申报表交到中以楼B101,电子版材料在此之前发到syftwzuzhibu@126.com;邮件命名为“三好学生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1021—23  获奖名单公示

1023日以后  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2.
三好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学生申报是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选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监督,举报邮件发送至syftwzuzhibu@126.com

水院分团委组织部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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