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vip太阳集团官网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0- 05- 08 访问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学生活动是我校校园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举办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保障活动正常、有序、规范、安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风气,形成一个丰富多彩、生动和谐的学生活动格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以及《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生手册》中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太阳官网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对于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的大型集体活动,将在具体活动公告要求中特别注明。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15vip太阳集团官网所有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章   

第五条  组织方在举办活动之前需发布正式公告,对于活动的安排和要求务必通知到位,并组织做好考勤和活动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工作。活动组织方需对活动精心策划,妥善布置,自觉遵守活动场地的管理规定并督促参加者遵照执行。

第六条  各学生党支部,本科班级、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研究室等(以下简称集体)均需认真落实活动的要求,通知到位,并有效组织动员本集体成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学院汇报。

第七条  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均需参加必要的大型集体活动,听从集体指挥,服从组织领导,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脱离组织、集体。遵守活动要求,按时参与,保证质量,遵守现场纪律。

第八条  所有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以及集体负责人均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配合学院做好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借故推脱、无故缺席。

第九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在活动开始前一天(含)以上向本集体负责人办理,提交学院认定通过后方可生效。请假格式见附件1

第十条  集体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三日之内提交考评结果至学院,不接受个人提交,表格参见附件2学院将对活动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分别于学期中和学期末在网上公示。

第十一条  学院将把考评结果作为综合测评、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毕业鉴定、优良学风班评比、优秀团支部评比等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无故缺席次数达到1/4含)以上或请假达到1/2(含)以上的个人和组织不善、工作不认真的集体,学院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处理。

            第三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参照具体活动公告中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15vip太阳集团官网分党委。

               15vip太阳集团官网

                15vip太阳集团官网分党委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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